加強商會日常管理,確保商會各項工作有秩序開展,結合商會客觀實際,特制定重慶市江西商會各項規章制度。
第一章 商會職員守則 為確保商會的高效管理和服務水準,特制定商會職員守則,作為全體商會工作人員必須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
一、服從領導,執行指令 商會實行層級管理和崗位責任制,各級職員都應向其直屬上級負責,下級服從上級,不允許無故拖延或不執行上級下達的工作指令。積極履行崗位工作職責,不失職、瀆職。
二、遵章守紀,認真工作
遵守國家各項政策法令和商會規章制度及工作守則,不得擅離職守,保守業務秘密。關心會員、服務會員,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熟悉自己崗位職責和工作程序,按規辦事,積極完成工作任務,在處理重要工作或遇有疑難時應及時向主管領導請示,以明確工作任務和要求。不做任何有損商會信譽的行為,努力提高工作技能與工作效率,加強同事之間的配合、協作,嚴格遵守作息時間,認真堅持請銷假制度。
三、舉止文明、注重禮儀 儀容、儀表整齊端莊,注意禮儀,接待領導、會員及賓客時要使用敬語,熱情有禮,以誠待客。在工作場所舉止文雅,坐立規范,不得高聲喧嘩,不用電話閑聊。
四、愛護公物,注意衛生
愛護辦公場所的工作設備,并做好使用與維護工作。節約用水、用電和易耗物品,不得占據公物為己有。不隨地吐痰,亂丟紙屑、果皮和雜物,堅持做好辦公場所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環境整潔、優美。
第二章 商會考勤制度 一、工作時間:每周工作日五天(周一至周五),每天八小時,因工作需要加班可酌情安排換休;
二、簽到:員工每天上班時需本人在考勤機上簽到;
三、公差:工作日內的公差需告知公出時間、地點;
四、請假: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事前申報,經批準后方能生效,具體規定如下:請假半天以內由秘書長批準,1天以內由輪值會長批準、1天以上由會長批準,秘書處為便于工作安排,同時也要告之秘書長及辦公室主任,不按規定請假將按曠工計算;
五、遲到、早退的懲罰辦法: 1、遲到細則: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遲到處理如下: 在規定上班時間,遲到10-30分鐘/次,扣款個人當月考核工資10元;遲到31-60分鐘/次,扣款個人當月考核工資20元;遲到61-90分鐘/次,扣款個人當月考核工資30元;遲到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早退細則:在規定下班時間,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早退處理如下:早退10-30分鐘/次,扣款個人當月考核工資10元;早退31-60分鐘/次,扣款個人當月考核工資20元;早退61-90分鐘/次,扣款個人當月考核工資30元;早退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3、曠工處理: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無故礦工1天,扣款個人當月考核工資100元;無故曠工2天,扣款個人當月考核工資300元;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含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辦公室直接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屬當事者個人責任,將向秘書長遞交“辭退處分報告”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經會長簽批后作辭退處理。在一個自然月份里,未經批準缺勤總計4天(含遲到、早退總計32小時)者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六、考勤統計由辦公室每月28日前統計匯總。
第三章 商會服務內容
堅持為贛商企業(會員)服務,依法維護會員合法權益,隨著形勢發展和贛商企業需求的變化,不斷創新服務企業的功能。 一、服務宗旨:努力促進贛渝兩地經貿合作,支持會員的守法經營,為贛企經營管理、改革創新服務,助推會員企業健康發展。
二、為會員提供綜合服務平臺,實現資訊、資源共享。協調企業與企業之間、行業與行業之間的關系,通過組織聯誼與商務等活動,促進彼此交流和合作,組織會員參加贛渝兩地舉辦的各類招商引資活動,積極助推企業的經濟發展;
三、為企業提供與政府溝通的建議渠道,收集會員意見或建議并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及時反映企業遇到的新問題及企業訴求,提出解決問題的可行性建議,發揮組織協調和橋梁紐帶作用;
四、為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提供服務,幫助和推動會員企業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及時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情況,引導其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自身權益爭端,提升企業的法治意識;
五、及時了解國家以及贛渝兩地政府頒布的最新法規、政策,為會員提供改革、發展及管理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六、組織會員開展專題研討、講座和學習交流等活動;
七、為優秀會員單位與企業家的評選與推薦活動提供支持與服務,為會員單位創新成果提供宣傳、推薦申報等服務;
八、為會員單位提供各類政策法規、市場經濟、產品宣傳、管理經驗等信息服務
第四章 商會部門工作職責
一、商會秘書處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落實商會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商會正常工作秩序與日常管理,通過團結、教育、引導、服務,促進會員企業健康發展,為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貢獻力量; 2、積極開展會員走訪制度,主動了解會員需求,幫助會員解決發展難題,不斷擴大會員隊伍。通過開展各種咨詢、培訓、商務洽談、投資考察、產品展銷等活動,幫助會員開拓業務,通過搭建綜合服務平臺,助推會員企業的經濟發展。積極向各級人大、政協推薦商會骨干,充分發揮參政議政作用; 3、及時調查研究和了解會員企業發展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充分發揮商會橋梁與紐帶作用,努力協調內外關系,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合理的意見和建議或為會員提供法律咨詢、支援等服務,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4、組織會員開展和參加各種聯誼活動和社會活動,為企業開拓市場和發展提供渠道,引導會員企業熱心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和光彩事業; 5、負責商會年度預算及工作管理,組織實施商會年度工作計劃,年終進行工作總結并報理事會、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并接受檢查; 6、充分發揮商會的橋梁與紐帶作用,積極助推贛渝經貿合作與交流,促進贛渝兩地經濟發展; 7、出版《新贛線》刊物,建設與完善商會網站,不斷擴大商會的社會影響力; 8、承辦江西、重慶兩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委托的事項;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辦公室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商會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商會正常的工作秩序; 2、負責商會文秘和行政管理事務,協調本會各部工作; 3、負責商會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協調各部做好綜合性會議的籌辦和承辦工作; 4、制定各項行政規章制度及崗位人員工作職責并監督執行; 5、協助秘書長聯系贛、渝政府、企事業單位、兄弟商會,協調各方關系; 6、承辦商會人事任免、人員招聘、錄用及管理的具體事務。負責商會員工福利的承辦與管理工作; 7、草擬本會主要文稿,做好公文打印、收發、編號、傳閱、清退、立卷、歸檔及文書檔案、各類資料的管理工作; 8、加強與政府職能部門的聯系,搭建綜合服務平臺,充分發揮商會的橋梁作用,為會員企業發展服務; 9、協助秘書長編制商會預算、決算、計劃分解等工作,統籌商會會費、贊助費等經費收入、開支與管理。加強對資產、物資的賬務管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保障資金安全; 10、負責辦公用品采購、保管及固定資產實物的登記和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區域的衛生、綠化、水電設備保養維修管理相關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五章 商會秘書處各崗位職責
一、秘書長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商會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商會正常的工作秩序; 2、在商會會長及常務會長的領導下,負責主持商會的日常管理與行政事務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的決定,組織及召開商會各類工作會議、會員大會等,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協調政府部門與商會之間的關系。核準申請入會會員,研究開展為企業服務的活動。 3、加強商會基礎建設,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機制,促進商會科學發展; 4、加強與商會顧問、政府及有關職能管理部門、各社團組織等的聯系工作,借鑒經驗為改進與創新商會工作籌劃新的舉措; 5、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會員信息、意見和建議,積極維護會員權益; 6、組織商會在渝、贛兩地舉辦商務考察工作,加強與贛渝兩地各區(縣)招商局等行政部門的聯系,組織會員參加招商引資活動,促進會員企業經濟發展,積極助推贛渝經貿合作與交流,充分發揮橋梁作用; 7、負責考察并提名商會各職位候選人,按商會的相關管理制度提交理事會議或會長會議討論決定; 8、處理會長及常務會長授權有關事務,決定聘用秘書處專職工作人員; 9、負責對辦公室、商務信息策劃部、會員部的工作安排、指導、管理、督辦等工作,負責商會活動籌劃、實施與會務安排; 10、編制商會預算、決算、計劃分解等工作,統籌商會會費、贊助費等經費收入、開支與管理; 11、總結商會每年工作,提出新一年的工作規劃。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副秘書長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商會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商會正常的工作秩序; 2、處理秘書長授權的有關事務,協助秘書長抓好商會日常工作; 3、加強商會基礎建設,負責商會日常行政事務管理工作,完善商會的各項管理制度,負責協調秘書處各部門之間聯系,促進商會工作協調健康發展; 4、加強與顧問、有關部門、社團聯系,借鑒經驗為改進與創新商會工作籌劃新的舉措; 5、負責對秘書處各部門日常工作給予指導、管理、督辦; 6、協助商會秘書長做好職員的思想工作,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切實保障工作目標的完成; 7、深入了解國家及地區經濟發展的動態與政策,掌握會員各類需求信息,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活動,形成較有水平的創新調研成果或企業發展現狀、問題等的對策建議意見;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辦公室主任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商會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商會正常的工作秩序; 2、在秘書長的領導下,負責辦公室日常管理與行政事務工作; 3、認真履行辦公室綜合管理職能,搞好對內、對外協調工作,抓好“辦文”、“辦事”、“辦會”,充分發揮參謀與助手作用; 4、協助會長、秘書長監督、檢查上級指示和重要決定及各項工作的執行情況; 5、定期安排召開秘書處辦公例會,制定季度、年度工作計劃; 6、制定日常辦公費用計劃,審核費用開支執行情況; 7、負責對外經濟合同的審核、簽章及商會法律事務協調; 8、負責商會活動的組織、協調、籌劃、實施與會務安排; 9、關心商會秘書處職員的福利及待遇;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有關要求,結合商會的實際情況,組織會計核算。 2、認真執行財經法規和各項財經制度,切實履行會計的監督職能,對商會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 3、按照商會會長辦公會議或理事會要求,編制年度經費預算報告。 4、按照商會《章程》的要求,對秘書長負責,并為商會秘書長提供合法、真實、準確的財務信息。 5、嚴格審核和辦理財務收支業務,管好、用好單位的資金。 6、除法律規定和商會會長或秘書長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商會的財務信息。 7、完成商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出納員(財務)崗位職責 1、熟悉國家財務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遵守商會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商會正常的工作秩序; 2、復核原始憑證,根據合法憑證進行收付款業務; 3、按業務發生順序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日消月結,錢、帳相符,對未達帳項,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4、杜絕簽發空頭支票和白條抵庫現象,做到庫存現金不超額; 5、嚴格支票管理制度,做好支票領用登記薄和各種票據領發核心銷登記薄的記錄; 6、加強現金管理,庫存現金必須限制在一定范圍內,多余的要按規定送存銀行; 7、清理會員欠費名單,并與各個相關部門通力合作,共同完成欠費的催收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文秘崗位職責
1、負責商會報刊、雜志的策劃、編輯、校對、出版工作; 2、負責商會網站內容、微信平臺信息、新聞的發布、修改、管理、更新; 3、協助秘書長對外接待及走訪會員單位攝影、撰寫新聞、采訪報道工作; 4、負責商會活動的協助組織、商會會員的相關聯絡、服務工作; 5、負責起草各類文書及準備商會各種會議的資料、會議所需的PPT展示、攝影等; 6、做好各種會議記錄并及時整理打印會議紀要; 7、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第六章 秘書處辦公管理條例 遵循“規范、務實、高效”的理念。以制度規范秘書處辦公管理,努力提高整體工作效率,減少資源耗費,降低成本,實現日常辦公作業的程序化、規范化、標準化。 秘書處辦公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辦公用品管理、辦公文檔管理、文件管理、印鑒管理、商會郵發管理、辦公環境管理、商會資源管理等。
一、辦公用品管理 (一) 辦公用品包括:
1、耐用品:
①辦公家俱類,如:各類辦公桌、辦公椅、會議椅、檔案柜、沙發、茶幾、電腦臺、保險箱及室內非電器類較大型辦公陳設等。 ②辦公設備類,如:電腦、電話、傳真機、復印機、打印機、碎紙機、照相機及相應耗材等。
2、低值易耗品:
①辦公文具類,如:鉛筆、膠水、單(雙)面膠、圖釘、回形針、筆記本、信封、便箋、簽字筆、白板筆、螢光筆、涂改液、剪刀、釘書釘、復寫紙、大頭針、紙類印刷品等。 ②生活用品,如:面巾紙、紙球、煙酒、茶具等。
(二) 管理部門
辦公室是商會辦公用品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審核辦公用品的申購及使用情況,負責辦公用品的驗收、發放和管理等工作。
(三) 辦公用品采購、費用控制及申領流程 1、商會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辦公室審核匯總后報輪值會長批準,并指定專人負責采購,采購時應做到價格合理、數量適中、品種滿足工作需要。 辦公用品統一由辦公室填寫“辦公用品購置需求表” 負責申購,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報秘書長審批同意后方可購置使用; 2、采購人員、保管員收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用品是否完好、短缺或損壞。如發現實物與入倉單數量、規格不符,應向購貨人提出并通知有關負責人; 對采購物品存放必須按類別、品種、規格、型號分別設帳,所有賬冊、賬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涂改; 3、工作人員領取一般用品,直接向用品保管員領取并簽字。新聘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各部門安排意見,負責為其一次性配備。
(四) 本著實事求是,嚴控成本的原則,辦公用品申購實行費用預算制度,財務負責對辦公用品費用的預測與監控。 (五) 使用部門和個人負責辦公用品的日常保養、維護及管理。 (六) 辦理辭職或辭退手續時,要按規定退還上述物品。
二、商會公文管理 商會公文,是傳達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請示和答復問題、指導和商洽工作,報告情況、交流經驗的重要工具,必須認真做好公文處理工作。 為了公文處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結合商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文件管理辦法。
(一)公文主要種類有: 1、請示 請上級指示和批準,用“請示”。 2、報告 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用“報告”。 3、指示 對下級機關布置工作,闡明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用“指示”。 4、布告、公告、通告 對公眾公布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用“布告”。 向國內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 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5、批復 答復請示事項,用“批復”。 6、通知 傳達上級的指示,要求會員辦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項,批轉下級的公文或轉發上級、同級和不相隸屬單位的公文,用“通知”。 7、通報 表揚好人好事,批評錯誤,傳達重要情況以及需要所屬各單位知道的事項,用“通報”。 8、決定、決議 對某些問題或者重大行動作出安排,用“決定”。 經過會議討論通過,要求貫徹執行的事項,用“決議”。 9、函 平行的或不相隸屬的單位之間互相商洽工作,向有關主管部門請示批準等詢問和答復問題,用“函”。 10、會議紀要 傳達會議議定事項和主要精神,要求有關單位共同遵守執行的,用“會議紀要”。
(二)公文制作
1、本制度所指公文為商會對外的請示、報告及其它文書,對內的以商會名義發布的各類正式文件; 2、商會公文起草、打印等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各部門所需打印的公文,草擬后經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辦公室統一核稿、校對、編輯與打印并登記存檔(文字檔案、電子檔案)。
(三)公文收發管理
1、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①凡正式文檔均需承辦人根據文檔內容和性質提出意見建議后,再由秘書長閱辦提出具體意見,重要文件由會長及輪值會長簽閱,為避免文檔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文檔要即閱即辦; ②一般信函、電傳、單據等,直接由辦公室主任分轉處理。
2、文件的傳閱與催辦
①傳閱文檔應嚴格遵守傳閱范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文件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文檔不得向外泄露內容; ②閱讀文檔應抓緊時間,閱完后應及時將文檔交還辦公室秘書,切忌橫傳。閱批文件后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辦公室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③辦公室秘書對文檔具有催辦檢查與督促責任,承辦人接到文檔、信函、電傳,應及時辦理,不得將文件無故積壓。
3、商會發文管理
①以商會名義上報或下發的正式文檔,由辦公室統一負責,不得隨意自行向上或向下發送正式文檔; ②商會各部門需要向上反映、匯報重要情況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發文,應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并將文檔底稿交辦公室審核,按機構設置與業務分工關系,以商會辦公室名義統一發文。
4、商會發文范圍
①凡以商會名義發出的文件、通告、決定、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紀要和會議簡報,均屬發文范圍; ②以商會名義下發文檔主要用于
公布商會的規章制度 轉發上級文檔或根據上級文檔精神制訂的商會文件 公布商會體制機構變動或干部任免事項 公布商會重要計劃、管理、福利等的重大決定 發布有關獎懲決定和通報;
③商會上行文、外發文主要用于對上級機關呈報工作計劃、請示報告、處理決定,同平級單位聯系有關商會的重大宣傳、合作、供應、建設、經營、管理工作等事宜;
④在商會的日常工作中,有關宣傳、合作、供應、建設、經營、管理工作、傳達上級指示等事項,應按有關制度辦理,經商會秘書長批準后,由分管部門的負責人書面或口頭通知執行,一般不用商會名義發布;
⑤各部門如開專題會議所作決定,一般都不應發文,可以部門名義用《工作簡訊》發會議紀要;
⑥各部門與外單位發生的一般業務聯系,可用部門名義對外發函(應各自編號備查)不用商會名義發文。
5、發文程序與要求
①商會各部門需要發文,應事先向商會秘書長提出申請,批準后由主辦部門草擬文檔初稿; ②草擬文稿必須從商會角度出發,做到情況確實、觀點鮮明、條理清晰、層次分明、文字簡練、標點符號正確、書寫工整。嚴禁使用鉛筆、圓珠筆、紅墨水和彩筆書寫; ③文稿擬就好后,擬稿人應填附發文稿紙首頁,詳細寫明文檔標題、發送范圍、印刷份數、擬稿部門與擬稿人,并簽名、蓋章、標定日期和密級; ④商會辦公室對文稿進行審查和修改,對涂改不清、文字錯漏嚴重、內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應退回擬稿部門重新擬稿; ⑤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門負責人核稿(對文稿內容、質量負責)簽字; ⑥文稿審核會簽后,按批準許可權限規定分別呈送商會會長審批并簽發; ⑦經領導批準簽發后的文稿,由辦公室安排打印并按數印刷。文檔清樣應由擬稿人校對并在發文稿上簽名。
6、商會公文簽收
①商會公文的簽收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在簽收和拆封時,辦公室秘書均需注意檢查封口和郵戳,對開口和郵票撕毀函件應拒絕簽收; ②對上級來文拆封后應及時附上 “文檔處理傳閱單”,并分類登記編號、保管。須由會長或秘書長承辦或對應的親啟文檔,在會長或秘書長啟封后,應分別交辦公室秘書辦理正常手續; ③商會外出人員帶回的文檔及資料,應及時分別送交辦公室秘書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保存。
三、商會文檔資料管理 (一)資料歸檔范圍
1、重要會議材料: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紀要、總結、領導人講話、典型發言、會議簡報、會議記錄等。 2、上級機關發來與本商會有關的決定、決議、指示、命令、條例、規定、計劃等文件材料。 3、本商會對外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 4、本商會的請示與上級機關批復。 5、本商會反映主要職能活動的報告、總結等。 6、本商會各種工作計劃、請示、報告、總結、批復、簡報、會議記錄、統計報表。 7、信訪工作材料,有關法律維權工作各種文稿,法律維權活動開展的項目等。 8、本商會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9、本商會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關于職工獎勵、處分的文件材料。 10、本商會職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11、本商會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映本商會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像等具有保存或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二)文檔管理
分類管理、專人負責、明確責任、確保安全。要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確保密級文檔安全。遵守保密守則,搞好各類文檔(文字材料、電子文檔)的登統、保存與分類管理。
(三)文檔借閱
1、會長、常務會長、秘書長、部門負責人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辦公室秘書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商會其他人員借閱非密級檔案時,需經辦公室負責人書面簽字確認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 2、會長、常務會長、部門負責人等借閱密級檔案時,需經秘書長書面批準許可后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會長書面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案由秘書長書面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摘錄和復制記錄需登記造冊,注明用途并由申請人簽字,附隨審批單一同存檔。
(四)檔案銷毀
1、任何部門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商會檔案材料;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會長或授權秘書長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商會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銷毀; 2、經批準銷毀的商會檔案,應由文秘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與同意銷毀的書面審批手續一同留存備檔,并由辦公室主任監督銷毀工作。
四、印鑒管理 (一)商會的印鑒由秘書長或會長指定的專人負責保管。
(二)商會印鑒使用原則
1、商會對外發出的請示、報告、決議、通知、總結,經商會會長或秘書長審閱批準,管理印鑒人方可蓋章; 2、商會對外簽訂的協議、合同、委托書,經商會秘書長審閱后報會長批準,管理印鑒人方可蓋章; 3、商會與外界的工作聯系函,經商會秘書長審閱批準后,管理印鑒人方可蓋章; 4、商會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并留存復印件或底稿,以備查詢,存檔。 5、違反印鑒管理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三)商會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秘書長簽批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必須在填寫介紹信內容后拍照留存并及時向會長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并報辦公室主任登記備案,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四)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五、商會郵發管理 (一) 辦公室統一負責管理各部門郵發信件、郵件。所有公發信件、郵件由辦公室收發員登記后負責寄發; (二) 辦公室根據各部門需要制訂報刊、雜志、資料等訂閱計劃,報秘書長批準后,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三) 凡因公需要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信函,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商會辦公室登記后方可郵發; (四)商會發行的“贛商”刊物,由宣傳部負責管理、發放與郵發。
六、辦公環境管理 (一)工作人員每天上班前應進行辦公環境的保潔工作,下班前整理辦公環境,辦公桌上擺放物品簡潔、整齊; (二)辦公區內潔凈有序,不任意懸掛、張貼物品; (三)辦公區內除會客室外嚴禁吸煙; (四)愛護辦公區域內觀景植物,指定專人定期養護與澆水。
七、商會資源管理 (一)商會資源是商會的財富,歸商會所有; (二)商會資源包括商會的信息、人才資源、智慧、網絡、關系以及因商會而產生的機遇等; (三)商會資源的開發與使用權在商會,任何會員不得私自以商會名義開發、使用商會資源; (四)凡需利用商會資源進行生產經營的,必須經商會同意許可并登記方能實施,并向商會繳納一定資源費; (五)利用商會資源獲取利潤應按銷售額1-5﹪向商會繳納資源費; (六)因商會的服務、幫助和支持而獲得利潤或是減少損失的,按獲得利潤或減少損失數額的5—20﹪向商會繳納服務費; (七)商會支持、保護會員依法按規開發、利用商會資源;凡因違法違規行為造成不良后果責任自負,商會并將追究其經濟責任,按銷售額的30—50﹪收取資源費。
八、商會經濟創收獎勵辦法 商會的活力,在于開展正常的活動。正?;顒颖仨氁凶銐虻慕涃M保障,除會費和會員單位捐款以外,商會要積極開展創收活動。 商會經濟創收,是指商會會員和工作職員為商會創辦、經營企業,通過服務、征集廣告費和贊助(包括現金和物資),為商會創造的經濟收益。凡因此為商會創收,商會將按規定給予適當獎勵。
(一)為商會創辦企業、經營企業所得的分配,按協議規定辦理;其完成任務后的超額部分,商會按20%獎勵相關人員; (二)通過服務使會員企業獲得收益或減少損失,受益方應按規定向商會交納服務費;商會按服務費的30%獎勵相關人員; (三)因商會活動、網站和會刊、報紙及其他栽體征集廣告、贊助的收入經費,商會按所得經費的25%獎勵相關人員; (四)凡屬贊助物資,均按出廠價計算價值,商會按贊助物資價值的20%的物資獎勵相關人員; (五)本規定未涉及的創收獎勵,按照上述相關規定執行; (六)以上經費和物資的獎勵,應在所得經費到達商會帳戶、所得物資到達商會庫存之后實施; (七)所得獎勵,均含個人所得稅。
第七章 商會副會長、理事單位管理條例 為了維護重慶市江西商會的社會形象,調動會員單位參與商會的日常管理,支持商會的健康發展。在會員單位中按10%—15%的比例設置副會長單位,按10%—15%的比例設置理事單位,讓真正有志于商會發展的會員,能夠積極參與到商會的管理中來,以實際行動支持與構建和諧、務實、創新的商會,更好實現商會科學發展目標。
一、資格申請與批準 1、副會長單位的申請:凡有志于商會發展的會員,愿意支持商會的工作,能夠積極參加商會組織的活動,支持商會發展并按期交納副會長單位(8萬元/每屆)、理事單位(0.8萬元/每屆)的會費,愿意為商會的建設發展作出貢獻的企業,均可向商會秘書處申請擔任副會長、理事等單位的職務。
2、秘書處根據會員的申請,向理事會議提出討論,經理事會議批準后,正式授予副會長、理事單位的榮譽,享有重慶市江西商會副會長、理事單位權利和相應的待遇。
二、副會長、理事單位的權利與義務 1、副會長、理事單位的權利: ①參與商會工作計劃與發展目標的制定; ②參與商會的重大決策; ③代表商會參加政府組織的項目考察、調查、討論的活動; ④檢查與督促商會工作計劃的履行情況。
2、副會長、理事單位的義務:
①積極參加商會組織的贊助活動,每屆按規定金額交納會費, ②遵守商會會長辦公會管理制度,積極參加商會組織各項活動; ③以身作則用實際行動支持商會的管理工作; ④努力完成商會會長辦公會布置的任務。
三、副會長、理事單位的通報批評與注銷 1、有下列情況之一,經商會秘書處提議,理事會議批準,取消副會長、理事單位的榮耀: ①不遵守商會章程及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②每年三次以上無故不參加商會組織的政務、商務活動; ③每年三次以上違犯會長辦公會紀律; ④不按規定繳納副會長、理事單位應繳納的會費; ⑤因過失行為給商會的名譽造成重大損失。
2、不遵守商會章程及管理規定,無故不參加商會組織的政務與商務活動的,在商會中給予通報批評。 3、副會長、理事單位每屆四年,新一屆需經理事會報請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第八章 商會會議制度
為了保證重慶市江西商會正確行使職權,實現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規范化,努力提高會議質量,完成會議預期目標,確保重大事項決策的權威性、有效性和及時性,更好地推動商會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根據《重慶市江西商會章程》的規定,特制定本會議制度。
一、商會會議種類 重慶市江西商會會議分常務會長會議、會長辦公會、理事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
(一)常務會長會議 常務會長會議主持人:會長(或輪值會長) 常務會長會議參會人員:會長、常務會長、秘書長組成。 會議時間安排:會議每兩月舉行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以臨時召集。 常務會長會議必須有應參會人員的半數以上出席,才能舉行。 常務會長會議議程和日程安排,由會長和輪值會長議定,于會議三天前通知參會人員。
常務會長會議研究審議、決定事項主要有: 1、對前期工作進行小結,提出下一步工作計劃; 2、提出會長辦公會議、理事會會議、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案或相關決定事項; 3、審議決定商會臨時發啟的單項重大活動事宜; 4、聽取商會的財務工作報告;修改、審定重要文件; 5、審議通過會長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
會議要求:常務會長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會議決議須經到會三分之二以上人員通過方能生效,參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不得隨意遲到、早退、缺席。如因故不能到會,須事前向商會秘書處請假并經會議主持人批準后方可不參加會議。會上個人可充分發表意見,一旦形成決議,個人不同意見可保留,但必須執行決議。辦公室指定專人記錄,并寫成“會議紀要”。會長辦公會議記錄、紀要等,由辦公室妥善保管并加以存檔。對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由辦公室協助秘書長做好檢查催辦工作。
(二)會長辦公會議 會議主持人:會長(或輪值會長) 會議參會人員:會長、名譽會長、常務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商會秘書處專職人員列席會議); 會長辦公會主要任務是:討論決定本會的重大事項及有關重要會務工作; 會議時間安排:會長辦公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 會議召開日期:由會長和輪值會長議定,秘書處于會議五天前通知參會人員,使其做好參加會議的準備工作; 會長辦公會的議題:由秘書處提出方案報經會長和輪值會長審定后,提前通知與會人員,辦公室準備好各項書面文件草案。 會議要求:參照常務會長會議要求施行。
(三)理事會會議
理事會會議由會長(或輪值會長)主持; 理事會會議,由全體理事組成; 理事會會議,一般每半年舉行一次,如遇特殊情況,經會長辦公會議決定提前或推遲舉行; 理事會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理事出席,才能舉行; 理事會會議議程和日程安排,由會長辦公會議決定,并由秘書處提前一周通知與會人員。
理事會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主要有: 1、通報會長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 2、進行半年(或全年)工作總結,提出下半年(或下一年)工作要點; 3、聽取商會的半年(或全年)財務工作報告; 4、審議通過重要文件; 5、審議決定人事任免; 6、審議決定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會議議案; 7、決定屬于理事會會議審定的事項。
(四)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 會議主持人:會長(或輪值會長); 會議參會人員:會員(或會員代表); 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 一年舉行一次,通常與商會新春聯誼會一并舉行。 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議程和日程安排,由商會理事會會議決定,于會議前10日通知與會人員及相關單位。
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議程主要有: 1、由理事會向大會報告工作,并部署新一年工作任務; 2、決定或進行其它重要活動。
(五)商會秘書處工作會議 會議主持人:秘書長(或副秘書長) 會議參會人員:秘書處全體人員 商會秘書處工作會議: 每周一次,通常每周一早上舉行。 會議主要是小結上周工作情況布置本周工作任務,參加者在會上可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意見。但會上確定相關工作事宜,應該認真貫徹執行,有不同意見可保留。
(六)會議通知和會前準備 1、會議通知包括會議名稱、議題、時間、地點、參加人、需帶資料以及通知方法和途徑。會議召開時間和地點如有變動,應提前一天告知與會人員。 2、會前準備包括:議題議程、主持人、記錄員、相關文件、發言材料,會議進程預測和對策等。均由會議組織責任人負責準備與落實。
(七)會議紀要 會議記錄員要在會議進行期間認真記錄,對結論性發言做重要記錄;并在會議結束后24小時內整理好原始記錄,形成會議紀要,交由主持人簽發、存檔。
(八)會議準備與決策方式
1、各類會議應做到圍繞中心,突出重點,講究實效; 2、為了確保會議質量,秘書處應將會議議題提前整理匯總,再將正式會議通知以傳真或電話的方式同時告之與會者。 3、會議決定重要問題、審議通過重要文件,應進行表決,以到會人員的過半數贊成為通過; 4、會議作出的各項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 會議通過的重要決議或議案等,應以商會正式文件頒發。
(九)會議紀律 1、參會者應自覺遵守會議制度、守時守紀,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若確實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應提前向會長或輪值會長請假并指派代表參加會議。 2、為提高參會出勤率,加強對參會者組織觀念和紀律性的考核,各類會議均實行簽到制,會議召開時由秘書處負責簽到。凡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會議三次以上的,公示批評。 3、為保證會議不受干擾,參會者在會前應妥善安排好生產經營等活動,會議期間關閉手機或使其處于震動狀態。一般情況下不接聽電話,遇有急事請到室外接聽處理。 4、凡會議決定并且通過的事項,任何人都不能隨意更改,必須按會議決定貫徹執行。參會者對會議要求的保密范圍應遵守保密規定,凡違反會議規定泄密者應嚴肅處理。
第九章 商會財務管理制度 為規范本會財務管理,根據《會計法》、《重慶市社會團體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機構 (一)商會實行內部財會管理體制; (二)商會是獨立的法人,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力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
商會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1、對商會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決定商會內部財務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根據商會預算方案,組織商會業務活動。
商會財務人員的職責:
1、嚴格執行財務管理規定; 2、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 3、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4、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商會負責人報告,請示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5、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
財務稽查制度
1、出納員不得兼稽核和保管會計檔案及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在沒有與接替人員辦完交接手續前,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3、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交接時要有本會負責人參與。 二、會計核算的原則
(一)下列事項應辦理手續 有價證券的收付;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資金、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二)計帳方法采取借貸計帳法,計帳原則采取權責發生制度。
三、資金管理 (一)庫存現金的管理
1、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以白條抵庫,商會負責人必須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2、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大額現金,必須有人陪同前往; 3、凡能用支票支付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4、現金支付范圍:發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5、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按程序審批并核準后,方可借款,出差人員回商會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清帳; 6、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有收付憑證,禁帶外單位或私人轉帳。
(二)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戶必須按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供本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2、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兩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專用章由會計保管,法人章由出納保管; 3、財會人員輸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位辦理。付款審批單位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4、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三)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1、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付款審批憑證,經商會負責人及經辦人簽字,并定明用途、金額、日期; 2、會計人員出單后,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3、收到支票應及時辦理入帳手續。
四、固定資產核算 (一)單價5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列為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報廢要按規定辦理,對由于使用不當造成報廢的,應由責任人按損失額的10%—100%的承擔賠償責任。
五、費用管理 (一)商會必須貫徹勤儉節約,先預算后開支的原則。 (二)日常開支由秘書長初審,2000元以下費用報經由輪值會長審核簽字后予以報銷;超過2000元以上,輪值會長審核簽字,再由會長簽字后予以報銷。 (三)單項開支金額超過50,000元的重大費用,事先需經常務會長會議討論決定同意,事后由法定代表人簽批。 (四)商會購置500元以上(含500元)的固定資產,應登記在冊,以防流失。
六、會費管理 (一)會費標準的制定或修改須經商會理事會議討論決定,并經到會人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二)會費應當主要用于為會員提供服務以及按照商會宗旨開展的各項業務活動等。 (三)應定期公布會費收支情況,接受會員大會的審查。
七、發票和收據的使用管理 (一)嚴格按照財政局發票管理制度管理發票和收據。 (二)發票及收據的填寫必須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發票及收據,并在誤填的發票上注明“作廢”。 (三)發票應實行專人管理,防止丟失、被盜;如因保管不善,遺失發票及收據,造成后果由發票保管人負責;發票丟失應立即向主管稅務機關和商會負責人報告,并登報公告。 (四)不得填寫開大頭小尾的發票,不得代開發票。 (五)必須憑合法的發票入帳,凡與商會成本、費用、資產有關的支出,均應索取合法發票。
八、會計報表 (一)必須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使會計報表能準確反映商會的財務狀況,嚴禁弄虛作假,任何人不得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字。 (二)會計報表必須及時編制和報送。 (三)每年對商會的財務狀況進行一次審計,并在會員(或會員代表)大會上進行公布審計結果。 (四)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本商會會長辦公會議。
第十章 商會會計管理規范細則
一、總 則 (一)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工作水平,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范。 (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范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 行會計法規制度,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 (三) 商會秘書長對商會會計基礎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四、)商會會計要接受主管機關、業務指導部門、商會監事成員的檢查與監督工作。
二、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會計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配備 (一)商會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并配備專業會計人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
(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廉潔奉公; 2、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3、主管一個單位或者單位內一個重要方面的財務會計工作時間不少于2年; 4、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掌握本行業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 5、有較強的組織能力; 6、身體狀況能夠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
(三)沒有設置會計機構和配備會計人員,可根據《代理記帳管理暫行辦法 》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或者持有代理記帳許可證書的其他代理記帳機構進行代理記帳。
(四)商會應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持有會計證的會計人員。未取得會計證的人 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商會會計工作崗位可以根據需要設置相應崗位,如: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出納。商會會計人員和出納人員可采取一人多崗,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審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五)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六)商會領導應當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對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對做出顯著成績的會計人員,應當給予精神的和物質的獎勵。
(七)商會聘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 商會領導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 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親屬為: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配偶親關系。
會計人員職業道德 (一) 會計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 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二)會計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 事工作的要求。 (三)會計人員應當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并結合會計 工作進行廣泛宣傳。 (四)會計人員應當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 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五)會計人員辦理會計事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六)會計人員應當熟悉商會業務管理和會員會費的收取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 息和會計方法,不斷完善商會的內部財務管理。 (七)會計人員應當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除法律規定和單位領導人同意外, 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單位的會計信息。 (八)商會領導應當定期檢查會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的情況,并作為會計人員晉級、表彰獎勵的重要考核依據。 會計人員違反職業道德的,由商會會長或秘書處確定對其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進行解聘等方式的處理。
會計工作交接 (一) 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待移交手續完成后,方辦理離職手續并結算工資。交接期間工資照實結算。商會應當積極找尋接替人員,找尋接替人員時間不應超過一個月。 (二)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三)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帳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 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 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磁帶 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四)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會計人員交接,由商會秘書長或指定管理人員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會長指派商會監事人員會同監交。 (五)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六)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帳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 會計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七)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 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八)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 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帳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必 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九)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 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十)會計人員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 面材料。 (十一) 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注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 移交注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 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十二) 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 記錄的連續性。 (十三)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商會秘書處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 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 手續。 (十四)如遇單位撤銷時,必須留有會計人員,會同有關人員辦理清理工作。未移交前,不得離職。 (十五)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 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三、會計核算 會計核算一般要求
(一)各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建 立會計帳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二)對商會發生的下列事項,應當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 5、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7、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三)商會的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四)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六)商會會計科目的設置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統一事業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 (七)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和會計帳簿,不得設置帳外帳,不得報送虛假會計報表。 (八)商會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格式由財政部統一規定。 (九)商會如 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對使用的會計軟件及其生成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要求,應當符合財政部關于會計電算化的有關規定。 (十)商會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建檔要求、保管期限、銷毀辦法等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
四、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商會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 結合商會財務管理的需要,建立相應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一)制定內部會計管理制度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執行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 2、應當體現商會業務管理的特點和要求。 3、規范本各項會計工作,保證會計工作有序 進行。 4、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二)建立內部會計管理體系 主要內容包括:會長、監事長、秘書長、監事對會計工作負有領導及監督職責;財務部門及其會計人員的權限;會計核算的組織形式;會計人員崗位責任;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和標準;會計工作崗位的考核辦法等。
(三)建立帳務處理程序制度。
主要內容包括:會計科目及其明細科 目的設置和使用;會計憑證的格式、審核要求和傳遞程序;會計核算方法;會計帳簿的設置 ;編制會計報表的種類和要求;單位會計指標體系。
(四)建立稽核制度。
主要內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組織形式和具體分工 ;稽核工作的職責、權限;審核會計憑證和復核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的方法。
(五)建立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主要內容包括:原始記錄的內容和填 制方法;原始記錄的格式;原始記錄的審核;原始記錄填制人的責任;原始記錄簽署;傳遞 、匯集要求。
(六)建立財產清查制度。
主要內容包括:財產清查的范圍;財產清 查的組織;時產清查的期限和方法;對財產清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辦法;對財產管理人員的 獎懲辦法。
(七)建立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主要內容包括:財務收支審批人員和 審批權限;財務收支審批程序;財務收支審批人員的責任。
第十一章 商會員工帶薪年休假管理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4號《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號令《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文件精神及規定,為維護員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并結合重慶市江西商會的客觀實際,制定本員工帶薪年休假管理實施辦法。 一、與重慶市江西商會簽訂正式《勞動用工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在職員工適用本辦法。 二、《勞動用工合同》約定或商會規章制度規定的年休假天數、未休年休假工資標準,按照有關約定或商會確立的規定執行。 三、員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四、年休假天數根據員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員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五、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六、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年度員工請事假累計5天以上且按照規定未扣工資的; (二)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10天以上的; (三)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15天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0天以上的。
七、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員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八、商會秘書處根據工作具體情況,并結合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年休假,應征得員工本人同意后可放棄本年度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根據商會的客觀情況可適度考慮給予經濟補貼。
九、秘書處安排員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可按放棄本年度休假方式處理。
第十二章 附 則 本《重慶市江西商會規章制度匯編》的解釋權屬于本重慶市江西商會秘書處。 重慶市江西商會 二〇一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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